北京時間4月3日,教育部官網發布《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2019年校園足球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稱,2019年教育部門會同體育等部門指導當地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制訂科學的課余訓練計劃,試點推行體育家庭作業制度。
通知稱,經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批準,2019年全國校足辦將加快校園足球推廣、教學訓練、競賽、“滿天星”訓練營樣板、榮譽、一體化推進、科研、輿論宣傳引導等“八大體系”建設,研制“八大體系”配套文件。
將出臺“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基本要求”“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精英運動員集訓方案”“進一步規范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的通知”“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注冊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新媒體矩陣構建方案”“開展幼兒足球推進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校園足球發展,推進校園足球普及,提高校園足球水平。
通知還表示,教育部門會同體育等部門指導當地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制訂科學的課余訓練計劃,試點推行體育家庭作業制度,廣泛開展校園足球課余訓練,為喜歡足球和有足球潛能的學生提供學習和訓練機會。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籌建省級、地市級、縣區級、學區級和校級訓練營,開展定期、分級、科學訓練,切實提高校園足球運動技能和競技水平。
各地要確保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立班級、年級和校級足球代表隊和集訓隊,確保男隊和女隊同等對待。扎實開展班級聯賽,做到班班有球隊、周周有比賽,并通過年級聯賽組建各個年齡組學校代表隊。各地要認真組織、積極鼓勵行政區域內學校參加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
大學男子比賽分設高水平組、高職高專組和校園組三個組別,其中高水平組設超冠聯賽和冠軍聯賽兩個級別,實行升降級制,將逐步試行比賽成績與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掛鉤機制。大學女子比賽設高水平組和校園組,高水平組全國總決賽前10名的隊伍參加中國足協女乙聯賽總決賽,若升入女甲,需經全國校足辦同意后方可參賽。
通知還指出,未經全國校足辦審批公布的全國性賽事活動,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能參加。非教育系統舉辦的競賽(不包括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協、學生體協會同全國校足辦聯合舉辦的競賽)要提前一年申請,經全國校足辦同意并公布后方可參賽。除全國校足辦主辦的比賽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比賽嚴格限制在省內范圍,確有需要開展的全國性賽事活動須報省級校足辦審批后報全國校足辦備案。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競賽環境,進一步健全校園足球賽風賽紀監督、檢查、問責等制度,對違紀違規問題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懲處一起。全國校足辦對入選全國夏令營總營和分營但因參加其他賽事未報到或中途退營的學生,取消擬授予的運動員等級。
各地要注重發現、選拔和重點培養學生足球運動苗子,建立教育、體育和社會相互銜接的人才輸送渠道,拓寬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國家足球后備人才梯隊、國內外職業足球俱樂部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