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召開的福州市教育系統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與應急處置培訓會議上獲悉,我市將加大硬件設施投入力度,將中小學學生食堂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大力推行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程,一時無法達到“明廚亮灶”標準的學校,要確保食堂操作間、配餐間等監控設施完善,并在食堂餐廳設立電子屏幕與食堂監控連接,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接受師生監督。
根據規定,對外承包經營的中小學食堂,不得二次轉租,必須把保證食品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首要內容,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市場監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另外,食堂從業人員要按照要求進行健康體檢,未經體檢合格的人員,學校一律不得錄用。學校要針對中小學食堂食品加工制度要求、學生營養膳食科學搭配知識、食物中毒易發原因等內容,對從業人員進行深入系統的分級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上崗。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對違反法律法規、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此外,各地各校要加強學生食品安全教育,確保每學期不少于2個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