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財政局、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佛山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一起來看解讀!
《辦法》的起草目的和意義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群眾接受普惠、規范、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渠道。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的有關要求,引導和扶持更多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學前教育,建立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我市2018年出臺的《佛山市星級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即將到期,根據2022年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廣東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市教育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進行重新修訂印發。
《辦法》的適用范圍
本《辦法》針對的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指經過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辦園資質、收費合理、辦園規范、質量有保障、面向大眾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適用于佛山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由七部分組成,分別是:
(一)總則
包括文件依據、概念定義、適用范圍。
(二)申報及認定
申報條件包括依法依規辦園、收費合理合規、財務管理規范、辦學條件達標、實施科學保教、教職工配備和工資福利待遇合規等6個條件。每年安排2次申報,分別在3月和9月。認定結果有效期三年。認定程序包括園所申請、材料審核、對外公示、簽署辦學承諾書、發文認定、上報備案等6個環節。
(三)退出機制
原則上自愿申請退出,對有效期屆滿后退出、有效期內退出、有效期內停止辦園等3種不同情況提出具體要求。
(四)星級分類與扶持政策
星級分類包括分類類別、認定原則、評估要求等方面。扶持政策包括扶持原則、生均經費、從教津貼、用地優惠、保教幫扶等內容。
(五)收費與經費管理
包括限價標準、規范提費、財務規范、會計要求、銀行賬戶管理、專項資金、專項審計等7方面內容。
(六)日常管理與監督
包括部門職責、質量管理、教師管理、薪酬待遇、安全管理、公示公開、信息化管理、違規處理等內容。
(七)附則
明確《辦法》實施的時間。
《辦法》修訂的主要變化
01
完善申報普惠規定
認定條件增加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是“非營利性幼兒園”,刪除了先通過“廣東省規范化幼兒園”驗收的要求,并明確新開辦園無須年檢結果,增加對校車的要求。認定程序增加了幼兒園法定代表人簽署辦學承諾書的環節。
02
簡化認定星級依據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仍實行星級分類管理,以佛山市幼兒園保育教育評估結果直接認定星級,結果一并公布,有效期保持一致。
03
調整收費限價要求
一是取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星級分類限價管理要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限價標準統一由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調整到1800元。
二是增加限價上浮機制,對符合相關要求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可申請在限價標準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20%。
三是增加保教費收費調整要求,保教費收費應在三年內保持穩定,穩定期后需調高收費的,原則上每次調整上浮比例不得超過15%。
04
提高教師待遇保障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位專任教師個人最低應發工資,從不低于政府公布的當年全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提高到2.5倍。增加設立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資金要求,從保教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教職工職業激勵或增加待遇保障。
05
嚴格辦園規范管理
增加了保教質量、教師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公開、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內容。強化財務管理,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基本賬戶和政府補助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的管理要求更加具體明確,增加了財務和會計、審計方面的規定。增加了處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