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生“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完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機制,近日,江西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江西省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
《辦法》適用于實施學歷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包括中小學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保?。
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指導和定期參加學校食品安全自查、檢查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
學校自主經營、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的食堂、配送餐企業應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定期接受相關培訓與考核;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從業人員未參加崗前職業技能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能上崗。
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準確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禁止采購、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辦法》明確,學校食堂禁止采購、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類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以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報告)的豬肉及其產品或者肉類制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學校食堂在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學校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其他學校需要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等的,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設置專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專間應當在加工制作前進行消毒,并由專人加工操作。
學校相關負責人應輪流陪餐
《辦法》指出,中小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領導帶班和教師輪流值勤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輪流陪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加強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和校園食品安全家長義務監督員制度。
學校要嚴格核定和管理食堂飯菜價格和超市商品價格,教職員工在學校食堂就餐應與學生同菜同價,嚴禁侵占學生餐費。嚴禁學校從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食堂、供餐企業、中央廚房和超市獲取利益。
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學校食堂,其場地、設施由學校提供,按照非經營性資產管理,學校食堂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降低學校食堂運行成本和食堂飯菜價格,讓利給學生。
鼓勵采用中央廚房統一配送供餐模式
《辦法》鼓勵城鎮中小學校采用中央廚房統一配送的供餐模式。鼓勵各設區市、縣(市、區)、贛江新區整合轄區內的學校就餐需求,建設轄區內的“中央廚房”或集約化粗加工中心,減少學校食堂加工環節,減輕學校食堂管理壓力,使更多學校具備開辦食堂的條件。
學校要通過校內公示欄和校園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學生和家長公布配餐企業名稱、配餐協議、收費標準、食譜及伙食賬目、主副食的餐量及學生在校就餐情況等信息,接受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學校應充分發揮學校膳食委員會或家長委員會的作用,不定期組織學校師生及家長代表,對校外配餐企業進行抽查走訪并對供餐企業食品安全和服務狀況進行評定,及時撤換不符合要求的校外配餐企業。
學校超市禁售“五毛食品”“山寨食品”
《辦法》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超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在校生規模較大的寄宿制中小學校、偏遠中小學校,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屬地教育主管部門應對校內設置超市進行可行性認證,并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學校超市經營企業。
學校對超市經營場地、設施按照非經營資產管理,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學校要定期對超市進行成本核算,降低運行成本和商品價格,實惠師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縣(市、區)統一招標大型連鎖企業,供學校選用。超市所售食品應當明碼標價,且價格低于本地同類同期食品市場價格。
學校超市嚴禁經營《食品安全法》禁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標簽內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預包裝食品,容器、外包裝上未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散裝食品,以及價格低廉、包裝簡陋的“五毛食品”“山寨食品”等;嚴格管控香煙、酒類(特別是烈性酒類)銷售;嚴禁售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假冒偽劣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