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教育局印發《東莞市集體辦幼兒園生均定額經費補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访鞔_,為扶持東莞市集體辦幼兒園持續健康發展,鼓勵和引導村(社區)舉辦、自主經營和管理集體辦幼兒園,東莞將對集體辦幼兒園實施生均定額經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元。
申報生均定額經費補助資金的幼兒園須為東莞行政區域內經批準設立的,由村(社區)舉辦、自主經營和管理的集體辦幼兒園。同時,參與申報的幼兒園須為東莞市“廣東省規范化幼兒園”,在上一年度教育檢查中結果為“合格”。申報以自愿為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集體辦幼兒園可于每年9月5日前向所在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提交申報表。
按照方案,生均定額經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元,補助人數按幼兒園經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人數)內的實際在園人數計算。此次生均定額經費補助資金用于幼兒園辦學經費和添置設備,主要用于補充幼兒園辦學經費不足。補助所需資金由市、鎮兩級財政各負擔50%。
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教育局提供的擬補助幼兒園名單和補助金額后,將在20個工作日內按程序核撥資金到各園區、鎮(街)財政分局,財政分局收到市級資金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市級資金和園區、鎮(街)配套資金按程序撥付到相關幼兒園的銀行基本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