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從中國國門時報獲悉,為了加強對農藥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我國擬對現行農藥管理條例進行修訂。7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農藥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據介紹,征求意見稿修訂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一是完善農藥登記制度。取消準入門檻偏低的農藥臨時登記,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范農藥登記程序,規范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二是加強農藥生產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生產企業建立原材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及農藥出廠銷售檢驗記錄制度,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確保生產產品與經登記的產品的一致性;對農藥包裝、標簽予以明確規范;并規定了委托代為加工、分裝農藥的條件和相應的備案程序。三是規范農藥經營。設立農藥經營許可制度,明確經營農藥應當具備的條件;完善農藥經營者進貨查驗及購銷臺賬制度;要求農藥經營者向購買者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范圍、方法、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禁止農藥經營者加工、分裝農藥或者向農藥中添加物質,禁止銷售未包裝、未附具標簽或者標簽殘缺不全的農藥。四是強化農藥安全使用監管。五是落實農藥監督管理職責。細化相關部門監督管理職責權限。此外,征求意見稿對違法行為還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