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蘇省2022年啟動框架協議采購征集工作以來,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積極組織學習并堅持“在學中干、在干中學”,目前已順利完成出租車客運服務、審計服務、印刷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等項目的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的征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框架協議采購訂單已有204筆,成交金額達506.88萬元。
為加強框架協議采購履約管理,充分保障交易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交易中心通過調研后,在全省率先推出《揚州市政府采購框架協議履職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范》),制定了27條措施,為征集人規范框架協議采購活動的開展與管理提供科學指引和行動指南。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管理規范》明晰了框架協議采購參與主體的權責范圍。明確了集中采購機構或者主管預算單位作為“征集人”應當履行的需求管理、產品審核、合同簽訂和信息公開等職責,對第二階段采購人實施采購行為,以及征集人和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將針對供應商違約采取的懲戒措施作出明確規定。
同時,規范了框架協議采購第一、第二階段的交易流程?!豆芾硪幏丁访鞔_了框架協議采購活動的實施細則,包括第一階段的公開征集、入圍供應商信息審核、框架協議簽訂,以及第二階段的具體采購、最高限價應用、合同授予等環節?!豆芾硪幏丁穼痰漠a品升級換代、開放式框架協議供應商退出、加入和封閉式框架協議供應商淘汰與補充提出具體要求和流程。
此外,暢通了框架協議采購用戶反饋的評價渠道?!豆芾硪幏丁穲猿钟脩羲季S,建立多元化的反饋和評價渠道,采購人可在電子采購平臺進行反饋評價,也可在征集人門戶網站或電話聯系征集人進行反饋評價。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實時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征集人和行業監管部門將根據滿意度調查情況對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開展履約及售后服務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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