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將辦好縣域普通高中作為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強化省級統籌,科學規劃發展路徑,著力從規范招生秩序、創新辦學方式、改善辦學條件、建強教師隊伍等方面發力,穩步提升縣域高中辦學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強化省級統籌,規范招生秩序。嚴格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強化省級統籌責任、縣級落實責任,全面落實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規范特殊類型招生。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嚴格落實中小學校招生“九個嚴禁”要求,堅決破除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建立全省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實行全省中考報名、命題、考試、閱卷、成績發布、招生錄取“六個統一”,強化從計劃編制到招生錄取的全程管理。組織開展普通高中規范辦學行為專項檢查,對違規招生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探索“舉辦托管”,引育優質資源。采取整體托管、優質校辦分校等方式,成建制引進知名高?;蚋咝8街信e辦“新縣中”或托管“老縣中”,充分利用優質學校在課程建設、師資培訓、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先進理念和經驗,進一步加大對口幫扶力度,提高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水平。目前全省共有“舉辦托管”高中15所,覆蓋全省所有縣(市),第一批引進托管的兩所高中均已吸引超過5000名學生回流就讀。建立城鄉普通高中教育共同體,打破城鄉普通高中資源壁壘,實現人才互助、平臺互通、資源共享,進一步激發縣域普通高中活力,不斷提高辦學質量。
加大經費投入,支持縣中建設。完善縣中教育財政經費分擔機制,省、市、縣三級按比例分擔縣中教育財政經費,適當提高省、市兩級分擔比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和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保障縣中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到校。實施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和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并向縣中傾斜。實施縣域高中標準化建設工程,指導各地“一校一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改善縣域高中辦學條件。設立普通高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縣域高中建設,消除高中大班額。2015—2021年累計投入14億元,其中85%以上用于縣域高中建設。全省普通高中56人以上的大班額比例從2016年的23.28%下降至2021年的0.27%,全面消除了超大班額。
深化改革創新,建強教師隊伍。實施三期“好校長好教師引進工程”,面向全國引進150名優秀高中校長和骨干教師到縣中從教。省教育廳會同人社廳印發關于骨干教師、特級教師等跨市縣調動、公開選聘的具體規定,嚴禁無序流動和搶挖現象。建立教師周轉編制機制,按空編數10%和15%分別設立省級、市縣級周轉編制專戶,以“先進后出”方式補充急需緊缺學科教師,努力解決縣域高中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缺員問題。實施縣域高中發展提升校長教師培訓專項計劃,將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重點任務以及新方法新技術應用作為培訓重點,加大對縣域高中校長、教師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縣中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師教育教學水平。提高教師隊伍中高級職稱比例,在縣城建設安居型住房,不斷激勵和保障縣域高中教師安心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