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化我市教育綜合改革,積極推進管辦評分離改革,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昨天,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解讀,未來我市教育將發生三大變化。
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去年確定溫州市教育局為“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市教育局在將管辦評分離改革列為重點課題,組建課題組開展研究,并通過多地考察、專家座談及論證等方式最終形成《實施意見》,并經市委深改辦會議通過。
《實施意見》圍繞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總目標,從“管”“辦”“評”(分別是指政府管理、自主辦學、督導評價)三個重點領域推出改革措施。
簡政放權,制定教育管理“負面清單”
該負責人介紹,“管”重點是“簡政放權”,解決政府管理過細過死問題,取消對學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預,精簡檢查、評審等事項。政府逐步從管理轉向監督服務,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對學校辦學的合法性監管上。
《實施意見》明確優化政府教育管理模式,分別從厘清教育分級管理體制、推行清單管理模式、規范政府職能部門管理行為等四方面著手。
一是厘清教育分級管理體制,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晰管理權限。健全高中階段教育管理體制,根據“全省基礎教育要從縣域均衡向市域均衡邁進”的要求。義務教育實行省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二是推行清單管理模式,建立教育行政管理“四張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服務清單、負面清單)制度。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全面公開相關事項,并開展負面清單管理試點。“其中負面清單可以說是一種創新,教育局會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列出所有禁止事項形成負面清單,這意味著負面清單之外的學校都可以自主管理。也就是《實施意見》中提到的‘法無禁止皆可為’。”
三是健全重大決策機制?!秾嵤┮庖姟芬笾贫ā稖刂菔薪逃到y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規范重大教育決策制定程序。涉及公眾普遍關注的重大教育決策,應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后予以公布實施。該負責人說:“教育重大決策關系到百姓民生,決策法定程序的制定,不僅有利于公眾更好地參與決策制定,也能使部門決策更加科學全面。”
四是規范政府職能部門管理行為,實行“靜校制度”,減少政府相關部門對學校的行政干預,嚴格控制、大幅減少“三評一查”事項。
“法無禁止皆可為”,擴大學校自主權
《實施意見》明確,按照“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主要從人事、財務、教學等方面給予學校自主管理權力。
“以往學校自主權比較小,很多校長感覺自己身上責任很大,權力很小,在行政管理上限制較多,無論是人事、財務等大小事情都要逐級審批。”該負責人介紹,“辦”關鍵是自主,主要解決學校辦學活力不足、動力不足、同質化嚴重問題,建立保障學校自主辦學的現代學校制度。
一是實施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取消校長行政級別。
二是實施中小學人事擴權改革,如公辦中小學??稍谟萌擞媱潈茸灾鞴_招聘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可自主解除教職工聘用合同,可在核定中層職數內可自主設置內部機構、聘任中層干部。向中小學全面下放中級職稱評定權,探索下放高級職稱評定權。
三是實施中小學財務擴權改革,如中小學校依法自主管理預算開支內的具體事項。
四是賦予學校課程教學自主權,如在確??傉n時不變的情況下,中小學可適當調整課程安排、自行決定授課時間等。
引入第三方機構,建設市教育評價數據庫
“‘評’的關鍵是‘多元’,主要解決評價單一、專業性和有效性欠缺等問題。目標是以專門機構和專業社會機構為主體,構成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多元教育評價體系。”該負責人介紹,現在的教育督導問題是“不夠獨立”。
由此,《實施》意見要求完善督導評價體系,促進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職能。
一是健全教育評價制度,建立貫通中小學(幼兒園)的教育質量監測評價制度??h級教育督導部門定期對轄區內學校進行辦學水平評估,每3至5年對各學校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二是積極培育區域第三方評價機構。政府督導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標準,明確社會第三方教育評價機構基本條件、服務標準等,并加強與高校及教育評價機構合作,積極培育區域第三方評價機構。將社會第三方教育評價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三是建立基于大數據的教育督導評估體系,整合來自政府部門、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的督導評估數據資源,建成全市統一的教育評價數據庫。探索建立評價結果綜合運用機制,搭建互聯互通的信息共享平臺,擴大評價結果運用范圍。
我市中小學將實行校長職級制
分為特級、高級、一級、二級共四級九檔;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昨天,市政府發布《關于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今年起我市將正式實施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職級分為特級、高級(一、二、三檔)、一級(一、二、三檔)、二級(一、二檔)等四級九檔,并逐步取消校長行政級別。
校長職級制是指在中小學設置獨立的校長職級序列,建立獨立的校長職務通道和專業的職級評定標準,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校長進行綜合評定、聘任交流的校長管理制度。“校長這個崗位,原來在專業上缺乏相應的評價標準,也沒有方法能直觀反映校長的專業水平;而教師到了校長崗位后晉升的空間也相對變小,所以需要進行改革和完善。”市教育局組織處工作人員透露,推行校長職級制的本質就是促進校長的專業化成長,通過一系列的評定和考核制度,引領校長成長為研究型、創新型、專家型的校長,實現專家治校、教育家辦學。而實施校長職級制改革,能給校長專業發展以引導,督促校長在專業上進一步發展。“同時在改革后,校長的待遇和個人職級將產生關聯,也更有利于提高他們的辦學積極性。”
我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將分為特級、高級(一、二、三檔)、一級(一、二、三檔)、二級(一、二檔)等四級九檔。特級校長數量原則上控制在全市中小學校長總人數的10%以內,高級校長數量原則上控制在30%以內。同時將逐步取消中小學校長行政級別。
校長如何選拔聘任?
一般采取學校內部推選、外部選派、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校長選拔。同時實行校長任期制,校長每個任期一般為3至6年,原則上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不超過12年。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對校長在辦學規劃、管理創新、課程建設等方面有考核要求。另外校長將有退出機制,如考核不合格將下崗,離開校長崗位后不再享受校長職級制獎勵。
校長職級如何評定?
一是確定任職年限。申報各職級校長應具備最低累計校長任職年限,其中二級滿3年、一級滿5年、高級滿7年、特級滿9年。校長正職年限按實計算,任副職校長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成任正職年限。二是建立校長職級評審制度。評審一般按照個人申報、資格初審、述職與評議、考核與評鑒、評審與推薦、公示與確認等環節進行,廣泛征求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第三方評價。三是交流到偏遠農村、海島學校的校長,在評級中優先考慮。
據悉,中小學校長職級改革將覆蓋市本級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中小學?,F任正職校長,首先在市教育局及四個區教育局所屬中小學校長崗位開展試點,各縣(市)逐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