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實抓常“四級動態排查”。建立區級、街道、社區、網格員四級“網格化”動態排查機制,鎖定轄區內校園周邊、公共區域、小區樓宇、背街小巷、連帶場所等五個區域進行“滿覆蓋”摸底排查,建立培訓機構監管數據庫。分類摸清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底數,明確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先后組織2500余人次排查,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出動252人次,發現問題185個并完成整改。
整治整改“三類突出問題”。聚焦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整合社區力量對“一對一”“一對多”等違規培訓進行“地毯式”排查。通過實地督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培訓機構各種違規經營行為進行逐一督查整改。常查無證機構“死灰復燃”問題,對已注銷、已關停的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已取締無證無照培訓機構42家。
管好管嚴“五大關鍵環節”。管牢培訓資金,指導3家義務段學科類、46家高中學科類機構全部上線“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管好培訓材料,組建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開展培訓材料專項清查。管嚴培訓廣告,開展違法違規戶外廣告專項清理行動,清理廣告200余條。管住培訓時間,發現教學時間不合規范問題及時整改。管實培訓合同,通過查閱、詢問家長等形式,查看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