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3月1日起實施。為了在我市中小學中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各項規定,市教育兩委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的通知》,向我市教育系統各單位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我市各區教育局、中職學校行業主管部門要安排專門時間專題學習傳達《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確保在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后,通過學習文件、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將《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精神和要求傳達宣傳到全市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及全體干部、教師、學生和家長。
通知明確,各區教育局、中職學校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學校開展校規校紀的修訂工作,健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提出的校規校紀執行委員會、學生申訴委員會等各種制度,健全教育懲戒實施和監管、救濟的工作機制,用好教育部組織編制的教育懲戒實施指導手冊。同時,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研討,通過專家輔導、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準確理解文件精神、準確把握工作要求,爭取做到全覆蓋,確保學校和教師會用、善用、能用、敢用,避免濫用。
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中職學校行業主管部門作為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懲戒職責的堅強后盾,切實擔起應盡職責,負責協調處理相關糾紛,依法依規支持、監督學校、教師正當行使職務行為,維護學校和教師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實施教育懲戒要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各區教育局、中職學校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學校教育懲戒辦法或校規校紀的備案審查機制,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不合法、不合規的規定;建立受理學生或家長對教育懲戒決定不服提起復核申請的受理機制,履行監督職責;指導學校處置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同時,提高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并把學校、教師在管理學生、實施教育懲戒中貫徹法治原則、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納入對學校的考核內容當中,督促、引導學校依法治校、依法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