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落實《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管理“十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減少家長過多的子女學業教育負擔,提高人民群眾教育幸福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日前結合大連市義務教育管理實際,大連市教育局制定并發布了《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及教育教學行為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包括十項內容。一是擠占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信息技術課程等)等課時;擠占學生課間、午間休息時間和大課間操活動時間;教師不經批準對學生進行停課或調整活動安排。二是增加課程難度,課堂教學、作業內容和考試評價超過國家課程標準和大連市中小學生學科質量評價標準;趕超教學進度,起始年級“非零起點”教學。三是教師或以家長委員會名義通過班級微信群、QQ群、電子郵箱等各類軟件平臺布置家庭作業、發布學生作業完成情況、考試成績和排名、公開批評和表揚等。四是布置需要學生機械重復書寫或帶有懲罰性質的家庭作業;布置需要家長完成的學科出題和家庭考試;布置需要家長深度參與的綜合實踐性作業;小學一、二年級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五是教師不批改作業或批改作業不及時;由學生或家長代教師完成作業批改。六是學校、教師或以家長委員會名義統一組織購買“一科一輔”之外的學科教輔材料并進入課堂統一使用。七是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組織超過一次統一考試;小學其他年級和初中各年級每學期組織超過兩次統一考試;以任何目的和形式組織開學考試。八是以家長委員會名義設立班級收費項目,向學生和家長統一收費用于購買打印機、打印紙、清掃用具、印刷試卷等各類班級辦公用品及耗材或為教師購買禮物、禮品等。九是教師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參加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等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兼職兼薪活動,或為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十是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或其他場所傳播散布有損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形象聲譽的言行;教師收受或變相收受學生家長禮金、禮品或接受吃請以及其他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負面清單》涉及到的學校、教師包括公辦和民辦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和教師(含非在編教師),并對外公布了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督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