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州市教育局發布了《福州市2019—2020學年全日制幼兒園園歷》的通知。通知除了對2019-2020學年幼兒園園歷作出安排,還提出了其他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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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寒、暑假期間,各幼兒園可根據本園實際情況舉辦留園班,其收費按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禁止在留園班中開設有關“小學化”的教育教學活動。
福州市2019-2020學年幼兒園園歷安排
第一學期
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開學,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課。
2020年1月10日(農歷十二月十六,星期五)學期結束(包括1月9日、1月10日兩天的幼兒園期末工作時間),全學期共計19周。
寒假
2020年1月11日(農歷十二月十七,星期六)寒假開始,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寒假結束。
第二學期
2020年2月10日(農歷正月十七,星期一)開學,2月11日(星期二)正式上課。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學期結束(包括6月29日、6月30日兩天的幼兒園期末工作時間)為20周。
暑假
2020年7月1日(星期三)暑假開始,8月30日(星期日)暑假結束。
其它注意事項
1、全市各級各類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園歷,規范作息時間,并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執行年節及紀念日放假;各縣(區)教育局應對轄區內幼兒園的園歷執行情況進行監管。
2、學期結束前,各幼兒園必須認真向家長、幼兒以及全體教職員工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同時做好幼兒園各部門的總結、計劃以及文字資料的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3、假期里各幼兒園必須安排好值班教師和領導帶班(含值班電話及帶班領導的手機電話),并向各主管單位報備,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并于新學期開學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4、寒、暑假期間,各幼兒園可根據本園實際情況舉辦留園班,其收費按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禁止在留園班中開設有關“小學化”的教育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