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體能測試、知識與技能考核之外,學生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今后也將被納入體育成績考核。
為進一步提升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質量,北京市教委制訂了《北京市中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學質量基本標準(試行)》。標準明確,學期、單元或模塊教學結束后,要對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評價,分體能、知識與技能、情感態度與價值觀3個維度來綜合評定學生最終成績。其中,體能測試要科學,按照全面性原則選擇測試項目,合理搭配速度、耐力、力量、柔韌、靈敏等素質,每學期不少于2項,評價應與《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該部分占比不低于30%;知識與技能測試要規范,根據教學計劃安排考核內容,確定測試項目,每學期測試內容不少于2項,該部分占比不低于50%;情感態度與價值觀評判要客觀,以運動參與、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的進步情況為主,評價學生的體育課出勤、服從集體、意志力、活躍度等行為表現,該部分占比不高于20%。
市教委要求,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設置計劃,確保每個學段按照體育課時標準,開齊上足體育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體育課時。遇空氣重污染等特殊情況時,要結合健康教育和風雨教材,開展室內體育教學。鼓勵有條件的區和學校增加體育課時。教師要按照國家審定教材的相關內容,準備兩周的室內課教案。
同時市教委鼓勵中小學積極開發教學資源。標準指出,中小學校要科學利用體育場地和器材等資源,充分發揮各類體育資源的作用;以擴大上課學生人均活動面積為原則,合理安排體育課。初中學段實施男女生分班教學,高中學段實施模塊教學。
開展課堂教學時,針對教學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教師要做好安全預防:隨時提醒和監督學生,杜絕出現危險行為;嚴禁學生穿戴、攜帶存在運動安全隱患的物品上課。課堂上應合理安排練習密度,全課練習密度控制在30%至60%之間;科學安排運動強度,基本部分的靶心率以120至200次/分鐘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