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管理中,一些學校為了管理部分教師的不規范行為,出臺了一系列的管理政策。如,為管理部分教師不認真備課就去上課,明文規定每位教師必須手寫(電子教案容易網上下載)教案,并對每個教案的字數進行了規定,由教務部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為推進教師閱讀,就給教師發放指定書籍,要求教師閱讀后上交一定字數的讀書筆記等?,F實中,這類政策很難得到教師的理解和支持,其長久、有效的實施需要學校管理者付出較多的精力來檢查、督促。
這些政策的出發點是善意的,著力于推動教師的專業發展和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平心而論,備好課再進課堂、每學期讀一至兩本教育專業書籍,這些要求的確不高,是作為教師的底線要求。發現問題,根據實際制定政策進行管理,對沒有執行的教師按照政策規定進行批評和處罰,有理有據,似乎是法治觀念在學校管理中的運用,但為何在實施中卻得不到教師的理解和支持呢?
不管教師以前是不是認真備課(有的教師喜歡用電腦備課,寫電子教案),現在教師都得手寫教案;不管教師以前是否有閱讀的習慣,現在都需要寫讀書筆記。這類政策實施后,對于守紀的教師來說,增加了手寫教案、撰寫讀書筆記等附加的行為,他們需要通過這些行為表明自己沒有違反學校的規定。但對于不守紀者而言,其感受就截然不同了,不僅當下會受到處罰,今后還得努力改進自己的行為。試想,學校的一項管理政策,對于違紀者是約束和懲罰,對于守紀者是增加負擔,還會有誰來支持和理解政策,保障政策的實施呢?
在一所管理正常的學校,不備課進教室上課、不讀書不學習的教師是極少數的,也是極易發現的。如果日常管理到位,針對個別教師的違紀行為,能及時教育和處理,也就用不著制定新的政策了。為了解決極少數教師的違紀問題而制定給所有教師增加負擔的政策,還要投入大量的管理資源來保證實施,就屬于典型的“一人犯病,全家吃藥”,得不償失。
從人本管理的角度看,要求教師定期上交手寫教案、讀書筆記,反映的是學校管理者對教師的不信任。教書是一門良心活,從這種“良心”形成的外因來看,其主要來自于管理者、學生、家長乃至社會對教師的信任和尊重。而上述政策、檢查摧毀了管理者和教師之間的信任與尊重,必然影響教師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由此可見,不給守紀者增加負擔,不讓守紀者自證沒有違紀,應該成為制定和實施學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這既是依法治校理念的真正落實,也是學校人本管理的基本要求。
(作者諶濤,蒲公英評論特約評論員。此為蒲公英評論網站首發作品,轉載請務必標注來源,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