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東莞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將配齊配足美育教師、開齊開足美育課程。東莞剛剛公布的《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中小學校要在開設音樂、美術課程的基礎上,創造條件開設舞蹈、戲劇、戲曲等地方課程,同時采取編制內招聘教師或人才引進、臨時聘任專任教師和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足額配備美育教師,確保音樂、美術課程開足課時。
《實施意見》提出,學校美育課程主要包括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東莞各學校要按照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教學指導綱要,開齊開足開好美育課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藝術課程(包括音樂、美術、舞蹈等)小學一、二年級每周不少于4節,小學三至六年級每周不少于3節,初中每周不少于2節。普通高中藝術課累計不少于108節。中等職業學校要將藝術課程納入公共基礎必修課,累計不少于72節。
按照相關要求,美育教師配備以專職為主,小學(不分年級)每6-8個班配備音樂、美術教師各1名;初中(不分年級)每10-14個班配備音樂、美術教師各1名;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不分年級)每12-16個班配備音樂、美術教師各1名。專職藝術教師不足的地方和學校,可由具有藝術特長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經不少于一學年的專業培訓后擔任兼職藝術教師。市政府要求各鎮街、各學校要制定落實配齊配足美育教師時間表,并于每年12月向市教育局如實填報美育教師配備情況。到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音樂、美術教師缺額率控制在20%以內;到2020年,基本消除美育教師緊缺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