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全通教育發布公告稱,由于全通繼教未完成2015年度業績承諾,交易對方應補償金額645.91萬,對應應補償的股份數量為42.9萬股,根據補償協議,本次應補償股份將由全通教育以1元對價回購并注銷。
本次回購的股票于2016年7月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銷手續。同時,順業恒通已將本次應補償股份在2015年度權益分派中獲得的現金分紅收益9,953元,退回給全通教育。
2015年1月,全通教育發布公告,擬通過發行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分別購買順業恒通、朱敏、陳江武和張雪濤4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北京全通繼教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繼教網技術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17日更名為“北京全通繼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通繼教”)100%的股權。
根據交易雙方簽訂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及其補充協議和《利潤補償協議》,順業恒通等交易方承諾全通繼教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 6800 萬元、8500 萬元和1.0625億元。如果業績承諾未完成,交易對方應首先以本次交易獲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進行補償,股份不足補償的部分以現金方式進行補償。
而全通教育的2015年年報顯示,全通繼教2015年度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6640.52萬元,比承諾盈利數少159.48萬元,未能完成2015年度業績承諾。經測算,交易對方應補償金額為645.91萬元,對應應補償的股份數量為42.9萬股,應補償股份性質為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