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的實施意見》,公布首批28個雙創示范基地名單,其中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四川大學四所高校入選。國辦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一、首批雙創示范基地名單(28個)
1、區域示范基地(17個)
北京市海淀區、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上海市楊浦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浙江杭州未來科技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建福州新區、河南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湖南湘江新區、廣東省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園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重慶兩江新區、四川省成都市郫縣、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咸新區。
2、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4個)
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四川大學。
3、企業示范基地(7個)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海爾集團公司、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共享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建設任務
建設目標:
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為載體,深化教育、科技體制改革,完善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激勵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術資源,把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探索形成中國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雙創制度體系和經驗。
建設重點:
1.完善創業人才培養和流動機制。
2.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3.構建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
4.建立健全雙創支撐服務體系。
三、步驟安排
2016年上半年
1.首批雙創示范基地結合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各自建設目標、建設重點、時間表和路線圖。
2.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協等部門和單位論證、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
3.示范基地工作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016年下半年
首批雙創示范基地按照工作方案,完善制度體系,加快推進示范基地建設。
2017年上半年
1.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對示范基地建設開展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
2.對于成熟的可復制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2017年下半年
總結首批雙創示范基地建設經驗,完善制度設計,豐富示范基地內涵,逐步擴大示范基地范圍,組織后續示范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