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年來,長沙市教育局先后下發了多個文件,保持了對違規補課、違規收費等行為的高壓勢態。日前,有媒體報道長沙多家補課培訓中心的學生,是被自己的老師“賣”給培訓學校的,班主任每年能拿10萬-20萬“人頭費”,年級主任與校長能拿到30萬-40萬/年回扣,有培訓中心每年送給老師的回扣費用達一千萬。
對此,長沙市教育局昨日下發《關于重申規范辦學行為有關規定的緊急通知》,不僅重申各項教育教學秩序,還要求各校立即開展自查,市教育局也將展開明察暗訪,一旦發現違規的學校和教師,將最大力度地處理,絕不留情。
變相補課、強制培訓違背教師道德
目前,學校內的違規補課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學校變相組織補課,教師誘導、強制學生參加校外培訓,公辦教師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以及在職教師進行家教家養等現象仍然未根絕。一些學校與民辦培訓機構聯合,假借民辦培訓機構的牌子,動員、組織學生成建制地在校外租賃場地進行收費補課,有些甚至就是為了趕進度而上新課;一些民辦培訓機構趁著學校內禁止補課之機,為了招攬生源,請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出面宣傳,動員學生到這些民辦培訓機構繳費補課,并且給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送招生“回扣”;一些教師違規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組織學生進行家教家養等。
這些做法,嚴重違背了素質教育的宗旨,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心理負擔以及家長的經濟負擔,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嚴重損害了教育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教師違規,學校難辭其咎
公辦學校違規組織補課、違規收費、將公共教育資源出租或出借給民辦培訓機構辦班補課、協助民辦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組織生源的,將分別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個人年終考核降等的處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對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年終績效考核“一票否決”的處理。
民辦培訓機構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教學點、擅自增加或更改培訓項目、與公辦學校聯合組織學生成建制補課或者上新課、進行虛假宣傳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黃牌警告、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并在媒體公示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辦等處理。
公辦學校教師替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招生、補課宣傳,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進行有償家教、家養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取消晉職晉級資格、緩聘直至解聘,對于收受招生“回扣”,涉及違法的行為,將追究法律責任。學校對教師違規違紀行為監管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的,將追究學校及領導責任。
市教育局重申規定
舉報電話:84899742,市教育局將采取專項檢查、舉報事項檢查和隨機檢查等方式明察暗訪,一旦發現違紀違規現象,將從嚴處理。
嚴禁中小學成建制補課。各校不得組織或利用家長委員會等名義組織學生成建制補課或上新課,也不得與民辦培訓機構合作補課,不得為民辦培訓機構招生、宣傳提供便利。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或者以“基金會”等形式收取贊助費。
嚴禁將公共教育資源出租或出借給民辦培訓機構辦班補課。
嚴禁民辦培訓機構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教學點,擅自增加或更改培訓項目。
嚴禁民辦培訓機構假借與全日制學校招生掛鉤的名義或者以名校教師授課的名義進行虛假宣傳。
嚴禁公辦學校教師替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招生宣傳,誘導、強制學生到民辦培訓機構進行補課、培訓。
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
嚴禁在職教師進行有償家教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