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畢節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開展畢節市政府采購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和商品巡檢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對電子賣場入駐供應商及上架商品進行檢查,以確保政府采購領域規模采購的商品規范和價格優勢。
據了解,本次巡檢檢查范圍包括電子賣場入駐供應商及上架的所有商品。畢節市財政局將對電子賣場的供應商入駐信息、商品基本信息、電商平臺鏈接信息、商品價格信息、商品主圖、商品參數信息、商品發布規則及商品詳情信息進行巡檢。
對供應商入駐信息的檢查,除查看信息是否正確外,還會查詢供應商是否存在不良行為記錄。
商品信息則涉及商品類目選擇是否準確、商品標題格式是否規范等問題。
電商平臺鏈接信息要求準確有效,對應到單個商品且確保商品未下架,并與電子賣場中上架的商品品牌、型號、規格屬性一致。無主流電商鏈接、無品牌官方網站或品牌官方網站中無銷售價格信息的商品,要檢查供應商是否已上傳針對該商品市場價格的承諾書。
商品價格信息中,重點檢查發布商品時填寫的市場價是否小于等于提供的主流電商平臺鏈接的同款商品價格,填寫的銷售價是否小于等于同期市場價。
商品圖片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與商品無關,不得出現促銷、夸大描述、外網導購等內容,圖片、LOGO要有合法使用權。商品參數必須與市場銷售的商品信息及詳情頁等填寫的型號一致,符合國家三包政策及相關產業政策。商品標題、參數、詳情頁等填寫的品牌須保持一致,廠家未定義商品型號的,供應商可自行編寫。
對商品發布規則的檢查包括:發布商品時,是否濫用銷售規格屬性發布套餐商品,或者在一款商品的銷售規格屬性選擇區放置不同類目商品;供應商是否在平臺上重復鋪貨,或通過修改價格、計量單位、圖片等方式發布相同產品(同品牌、型號)。
針對商品詳情的巡檢包括:商品圖片是否是實物圖片,展示的信息是否與實物一致;除“電商平臺鏈接”項外,商品詳情頁是否填寫其他店鋪或者外部網站信息。
《告知書》明確,本次巡檢采取自查整改、集中檢查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7月10日—8月7日為自查整改階段,供應商應根據要求全面自查店鋪產品上架情況;8月8日—8月29日為集中檢查階段,畢節市財政局將組織人員對供應商商品上架及店鋪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形成工作底稿;8月30日—9月20日為處理處罰階段,畢節市財政局將根據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情形做出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