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資源供給。以縣(市、區)為單位,科學布局普惠性幼兒園。各單位(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工作。利用小區配套園、閑置校舍等,新改擴建公辦園,積極挖掘公辦幼教資源。
強化經費保障。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的資助力度。實行“公辦幼兒園教師合同制”,由同級政府財政按教師數足額保障所需經費。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把好質量關和收費關,嚴格審核普惠性民辦園園舍條件、設備設施、教師素質等辦園質量條件,合理確定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標準。
推進課程創新。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推進課程創新,搭建小學和幼兒園銜接橋梁,促進兩端有效銜接。建立幼兒園科學保教質量評估制度,提高幼兒園育人質量和水平,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