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長沙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多措并舉抓實政府采購工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為全面落實“誰采購、誰負責”原則,壓實采購主體責任,《通知》明確了采購單位在采購需求管理、選定采購方式、履約驗收支付等關鍵環節中的主體責任。要求采購單位嚴格按照法定適用情形選定相應采購方式,不能簡單以采購金額作為判斷標準而濫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為做好采購源頭管控工作,《通知》明確,嚴格落實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等已頒布的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全面加強采購需求管理,采購需求的形成應有推導論證過程,需求管理的合同文本應按照擬最終簽訂的標準制定,將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項目納入重點審查范圍。
為提升資金使用效益,《通知》提出,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促進價格充分競爭,節約財政資金支出,對于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或服務項目,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對技術復雜或者專業性較強需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貨物類項目的價格權值不低于50%、服務類不低于30%。限額標準以下的電子賣場采購,貨物類訂單10萬元以上的實行競價采購。
為規范“兩項審批”流程,《通知》強調,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進一步規范擬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審批流程,明確進口產品審核及備案的范圍及對進口產品專家論證、配比采購國產產品的相關要求。同時,《通知》提出,向社會公布前3名供應商的評審得分情況或價格扣除后的評審報價,明確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新改擴工程,應履行“雙備案雙公告”程序,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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