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以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為支點,不斷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壓實責任,健全工作體系。堅持把學前教育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切實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納入《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和《關于共同推進浙江教育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備忘錄》。出臺關于學前教育改革發展20條實施意見,頒布施行《浙江省學前教育條例》、浙江省學前教育發展第四輪行動計劃、浙江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全省學前三年入園率超過98%。省政府連續五年將“學前教育補短提升”列入政府督查激勵項目,將“優化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供給體系”作為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試點,以點帶面引領全省學前教育公益普惠優質均衡發展。
擴大供給,夯實保障基礎。優化鄉村山區和城鎮薄弱區域學前教育資源布局,通過扶持山區26縣農村幼兒園改造提升工程等措施,不斷縮小城鄉學前教育發展差距,加大優質普惠性資源供給。近3年,通過實施省級教育民生實事新建、改擴建幼兒園392所,新增學位12萬余個,實現了鄉鎮中心幼兒園全覆蓋。合理劃分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積極推行幼兒園“長幼隨園”人性化服務舉措,允許幼兒跨服務區轉入現服務區公辦幼兒園(或政府購買服務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障全省所有縣(市、區)級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不低于5%,積極推進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在科學核定辦園成本、優化成本分擔項目結構基礎上,確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占保教成本比例不高于40%,因地制宜分步指導28個市、縣(市、區)出臺實施辦法,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努力保障“在家門口上好園”的需求。
凝練內涵,推動優質發展。對照高水平普及目標,以突出等級幼兒園創建規范與保教質量為導向,修訂完善《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試行)》等,落實科學保育教育方法,不斷提檔升級幼兒園保教質量。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幼兒園7067所,在園幼兒177.6萬人,優質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83.5%。編制實施學前教育教師發展專項規劃,建立農村幼兒園和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薪酬體系和薪酬穩步增長機制,保障學前教育教師地位和待遇。探索建立高校與市縣協同培養幼兒教師機制,構建城鄉全覆蓋教研指導網絡,助力幼教師資專業化成長,截至2023年底,全省幼兒園教師持證率達99.78%,具有本科學歷教師占比65.6%。積極打造學前教育“金名片”,以“安吉游戲”項目帶動涌現杭州市“托幼一體化集成改革”、溫州市“一個村就是一所園”未來農村幼兒新模式建設、紹興市區域推進“學有優教”新樣態等一批實踐經驗。
改革創新,拓展普惠路徑。創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模式,核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成本,提高財政扶持力度,優化扶持形式,逐步達到與公辦幼兒園同級收費標準。探索“托幼一體化”普惠長效模式,激勵幼兒園利用富余學位舉辦2—3歲托班,實施《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確保幼兒園托育服務規范化、標準化。截至目前,全省幼兒園共提供托位6.6萬個,實際在托幼兒4.3萬人。啟動學前教育發展質量監測,建立學前教育質量監測大數據分析平臺和“托幼+”數字地圖,動態掌握全省學前教育質量發展狀況,識別發展優勢,診斷存在問題,服務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不斷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