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南寧市財政局印發《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實現全市優質評標評審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共用,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解決本地評審專家門類不全、數量少等問題。
《辦法》充分吸收借鑒其他地區先進經驗做法和實踐探索,以規范遠程異地評審適用范圍、主副場職責、副場確定、專家抽取、評審組織等為重點,對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進行了規范。并明確適用于在南寧市范圍內進行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采購人所在地為主場地,副場地由采購人根據項目情況確定。
《辦法》明確由主副場地管理機構建立溝通渠道,確認并安排好主副場地、機位等情況。主副場地管理機構協助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匯總主副場地專家抽取情況以及專家信息。同時,由采購人或接受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審委員會(小組)成員在原主副場地進行遠程異地項目復評(議)或處理質疑,各級財政部門按照“采購人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區域內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監督工作。據了解,自2021年南寧市政府采購項目實現全流程電子化并成功完成遠程異地“首評”以來,南寧市財政局不斷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為常態化開展遠程異地評審工作提供了堅實基礎?!掇k法》的順利落地,有效地解決了本地區專家數量不足、專業稀缺等問題,對持續深入推進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溫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