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實行三級包聯責任制(即局領導包片聯校,校領導包級聯班,教職工包班聯生),制訂安全穩定工作監管責任清單等5項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各工作崗位職責,形成學校安全工作人人參與,人人重視的良好氛圍。
完善機制,保障安全制度落實。督促指導學校完善安全預警機制,制訂各類應急預案,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和校園救助系統,并有針對性的落實有關措施。要求各學校持續推進校園安全管理“五項制度”,針對校園安全工作實行“日例會、周研判、月調度”,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多措并舉,確保安全教育到位。創新學校安全教育模式,堅持開展“153011”(堅持每日放學前1分鐘安全提醒、每周末放學前5分鐘安全警示、每個節假日放學前30分鐘安全提醒、每周1次生命安全專題教育、每兩周1次生命安全教育主題班團隊會)及上放學語音播報安全教育。積極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截至目前,已成功創建市級平安校園29所,區級平安校園16所。聘請44位優秀法官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持續推進“法治副校長”進校園等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