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優化泰興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推動采購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泰興市財政局開展積極推行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提升代理機構執業水平,從源頭規范反政府采購制度的行為,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一是合理確定檢查對象。泰興市現有代理機構30多家,按照抽取比例不低于25%的工作要求,市財政局隨機確定10家代理機構作為檢查對象,對其2021年執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評價工作。檢查過程中,每家代理機構的抽取項目不少于5個,且盡量保證抽取項目包含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多種采購方式。
二是科學制定檢查內容。此次工作分為檢查、評價兩項工作,嚴格按照“統一標準”的原則進行。一方面制定項目檢查表,檢查內容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詢問質疑投訴處理等環節。另一方面制定代理機構評分表,全面了解機構發展現狀,主要包括企業經營情況、風險防控情況、業績情況、采購項目執行情況等信息。審查階段,認真對照相關工作文件,實現多角度、全方位的監督檢查。
三是及時形成問題反饋。檢查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問題匯總,并針對此次發現的未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采購人參與評審不合規、履約驗收不合規等問題,填報2021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基礎信息匯總表,及時上報省廳,另將相關問題情況、處理處罰情況詳盡反饋給各代理機構,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