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廳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明確校服設計制作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各校的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兩年,畢業學年度不建議統一購買校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確定訂購套數;選購單位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營利;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
校服是一種民族精神和文化的體現,是培養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此次實施意見中,明確了校服的選用采購程序,擬組織選購校服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代表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