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教育部舉辦新聞通氣會介紹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情況,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目前,全國共摸排了城鎮居住小區4.21萬個,其中存在規劃、建設、移交或普惠不到位等方面問題的有1.84萬所幼兒園。各地邊摸排邊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務的有6300余所,占總數的35%。
據了解,規劃、建設、移交或普惠不到位四類問題中,移交不到位的有1.15萬所,占總數62.5%,這是下一步整改工作的重點,將推動各地加快移交,盡早投入使用。從區域分布來看,全國整改任務超過900所的有9個省份,合計1.13萬所,占總數的61.4%。
當前,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已進入全面整改階段,需要集中開展分類整改。為指導各地做好整改工作,在全面調研、梳理分析各地存在困難問題和一些地方好的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教育部等七部門研制并印發了《關于做好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整改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總體要求是:必須始終堅持“三個不動搖”,即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不動搖,堅持公辦民辦并舉的原則不動搖,堅持積極穩妥推進治理的決心不動搖。
按照七部門制定的整改《實施意見》,教育部下一步將指導各地重點解決四個關鍵問題:一要解決好治理口徑窄的問題,具體明確何時建設的小區和多大規模的小區納入治理范圍,不得隨意放寬標準,造成資源流失。二要解決好配套園移交難的問題,凡按照國家、地方規定或合同約定應該移交的,要督促盡快移交;對確屬年代久遠、情況復雜的,可通過置換、回購等方式解決,或報上一級治理工作小組同意,先提供普惠性服務,在過渡期內再逐步移交。三要解決好配套園補建慢的問題,及時做好項目規劃和審批、劃撥建設用地等方面工作,特事特辦、優先保障。四要解決好支持保障弱的問題,切實做好配套園機構登記、教師編制、財政支持等方面工作,確保小區配套園盡快投入使用并持續提供普惠性服務。
早在2010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就規定城鎮小區要根據居住區規劃和人口規模配套建設幼兒園,并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并明確要求對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治理。通氣會上,呂玉剛再次強調,“在小區的配套幼兒園不能辦成營利性的,要辦成公辦幼兒園或者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小區之外,民辦幼兒園可以有營利性幼兒園?!?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