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
關于開展承德市中小學生
研學行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承教體衛藝〔2019〕18號
各縣、自治縣、市、區教體局,高新區教體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精神,根據《承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承德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研學行的意見的通知》(承教政體〔2017〕53號),推動社會資源轉化為教育資源,豐富綜合實踐活動,提高研學教育品質,滿足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需求,現制定《承德市中小學生研學行基地認定辦法(試行)》并組織開展2019年承德市中小學生研學行基地申報工作,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開展自建自查申報工作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推進我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積極將社會資源轉化為教育資源,不斷提高我市研學行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擬申報承德市中小學生研學行基地的單位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自行對照《承德市中小學研學行基地認定辦法(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所列條件進行自建、自查,符合申報條件后,于2019年9月20日之前向所在轄區教體局提交《承德市中小學生研學行基地申報表》(附件2)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包括:經營資質等各類證件復印件、研學課程教案、研學接待記錄和照片、媒體報道、場地設施、安全管理等),左側裝訂并附目錄,由法人代表逐一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認真做好審核推薦工作
各縣、市、區教體局要按照《認定辦法》申報和評估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組織專家對申報承德市中小學生研學行基地的單位進行實地評估。符合《認定辦法》各項要求之后,在《申報表》上蓋章,本級留存一份,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提交一份《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提高研學實踐教育質量
市教育局擬于2019年10月份組織專家評審組開展專項評估,對申報單位進行材料審核、實地評估,綜合審評合格后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命名、授牌(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通過加強對全市研學行基地的評估、管理和指導,打造一批具有承德市本土特色的研學行基地,研發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學行活動課程,全面提升我市研學實踐的教育質量和活動品質。
聯系人:朱自儒聯系方式:2130153
承德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