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授課教師中有在職中小學教師,我市一家校外培訓機構收到停止辦學通知書,被要求停止一切培訓活動。上周五,在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治行動中,我市發出了第一張停止辦學通知書。
該培訓機構是位于延安路450號仁和大廈A座—2—201號的銘思教育。此前在7月20日,全市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的第一輪行動中,聯合督查組的第一站就是銘思教育?!皺z查中該機構非常不配合,既不愿意提供教師花名冊,也不愿意提供學生收費票據?!眳⑴c檢查的龍子湖區教體局局長胡斌說,甚至檢查組在樓下敲門時,也是好幾分鐘后才打開電子門鎖。之后機構負責人梅正松又聲稱教室已經租賃給其他人使用,他什么都不清楚。于是,檢查組只能將現場拍照記錄。不過,根據照片和家長的反映,市教育局發現該機構的教師中有在職教師任課的情況,還是相隔不遠一所初中的在職教師。該機構小升初銜接班的招生海報上也寫明:“授課老師:來自六中和二中實驗班”。而在《蚌埠市教育局關于開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專項行動的通告》中,第一條規范重點就是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此外,在該機構所張貼的課程設置中,寫明有“八年級地理、生物中考沖刺”、“九年級中考體育強化班”、“特色書法班”、“精品小班”、“九年級自主招生考試強化班”、“高三藝考沖刺班”等。但是,該機構只有一份蚌埠市銘思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上面寫明的經營范圍是教育信息咨詢。按照要求,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文化課培訓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且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僅有“教育信息咨詢”,文化課就屬于超范圍經營。與此同時,十來間門口掛著“VIP”標志的單間,里面只有一桌一凳,用于一對一教學使用。不過,教室門并未按照要求采用全透明門,教室內也沒有安裝監控探頭。對于開辦培訓機構所要求的有與辦學內容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且必須符合國家和省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沒有消防驗收的教室顯然也不符合規定。
因為在整治行動中發現違規使用在職教師,未取得辦學許可證而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課培訓活動,龍子湖區教體局依照規定對該機構發出了停止辦學通知書,此外處理意見還包括約談該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停止一切培訓活動?!拔覀円呀泴⑼ㄖ獣掳l到該機構,并定于本周一約談該機構負責人梅正松?!焙笳f,停止辦學并非整治終點。取得相應辦學許可證后,才能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課培訓。另外,銘思教育也列入辦學黑名單,在龍子湖區政府網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