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在即,《長沙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日前正式實施?!都殑t》明確學生食堂管理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學生食堂牟利。學生食堂實施“明廚亮灶”工程,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應成立由學生、家長、教師、轄區內市場監管部門人員或社區居民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對學生食堂的伙食質量、帶量食譜、營養均衡、食品安全和服務水平進行監督、檢查和測評。
《細則》要求學校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公示相關責任人電話、職責,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學校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學校規模在500名學生以下的可兼職。學校應加強對學生食堂從業人員和設施設備的管理,從業人員需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嚴格落實“晨檢”和“五病調離”制度,盡職盡責履行崗位責任。
《細則》還要求學校應規范采購制度,實行行政集體決策,學生食堂原材料的采購采取定點集中采購的方式,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禁止學校采購、制售、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禁止采購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產品,以及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肉類制品等。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g,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