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育部宣布了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遼寧、河北、江蘇、福建、湖北、湖南、重慶、廣東)。隨即8省市發布了當地高考實施方案,并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此次,8省市高考改革最大變化就是統一采用“3 1 2”高考方案。而在選考科目、賦分方式、招生計劃制定、志愿填報模式和投檔模式等方面,8省市與前兩批高考試點省份則“存大同求小異”。
新高考施行后,原來高三才面臨的選專業問題提前到了高一。而新高考選科是個復雜的過程,稍一不小心就會掉坑。
不要憑初中成績選擇科目
一些高一級學生在選科時,會根據自己初中時學習各科的印象來判斷是否適合某個學科的學習,這樣很容易忽視初高中知識點的區別。
選科要結合自己的客觀情況,避免僅參照成績選科,應根據個人興趣和學科基礎,還要看某學科的成績是否一直穩定。尤其考慮到后期的專業選擇和職業發展。
不選文理矛盾學科
不因暫時成績回避難點
根據試點學生選擇科目組合情況來看,在12種組合中,只有極少數學生選擇史化生這個組合。對于這種“文理兼顧”的組合,要慎重選擇!因為像這種思維方式相互矛盾的學科組合不利于學習,將來在專業選擇時還會遇到前后矛盾的情況。
確定學科后盡量不更改
有些學生選科時,沒有綜合自己的情況和其他方面的情報,而是根據其他同學或者自己對任課教師的評判進行選擇,這種情況也應該避免。
選科還是要看學科興趣和客觀情況,要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因素。對于學生和家長意見不一致的情況,學生和家長應該在決定前統一意見,否則學生選科后搖擺不定會影響到學習。
結語
新高考模式下,選科對于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將會對以后的志愿填報產生重要的影響。學生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作出選擇,考慮好以上這些內容,盡可能選擇最合適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