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教規范〔2019〕2號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范區教育局、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局:
為貫徹教育部《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6〕3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18〕6 號)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推進新時期全省中小學教育裝備改革發展,提升基礎教育整體水平,現就加強我省中小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實現教育現代化總體目標,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根本,以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發展為重點,以教育裝備“建設標準化、管理規范化、手段信息化、應用常態化”為目標,全面改善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信息技術在裝備工作中的廣泛應用,全面提高中小學校教育裝備整體水平,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統籌推進。各地要因地制宜統籌制定中小學裝備工作總體規劃,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要綜合考慮城鎮、農村、貧困地區裝備工作現狀,集中力量?;?、補短板、促公平;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學校裝備建設,形成發展合力。
(二)標準引領,特色發展。各地要以基礎教育課程標準、裝備標準為引領,強化法治意識、規范意識和專業意識,推進裝備工作制度化和專業化;要注重隊伍建設,發揮專業技術力量作用,實現基礎設施、教育資源、師生應用能力協同發展;創新建設、應用理念,在實現裝備配置標準化的基礎上,推動學校教育裝備特色化發展。
(三)優化機制,融合創新。發揮好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學校建設、裝備配置中的指導和監管作用,培育、引導、規范裝備市場,形成有效配置機制;推進裝備與課程建設和學校文化深度融合,裝備與師資培養和教學實踐深度融合,裝備與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深度融合;鼓勵、支持基層進行實施模式創新、管理方式創新、應用技術創新。
三、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初步建立與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相適應,與學生核心素養培育相協調,與國家課程標準相匹配的教育裝備標準體系,推動全省中小學校實現教育裝備建設標準化、管理規范化、手段信息化和應用常態化;基本建立省、市、縣、校四級裝備工作管理體制與機制;基本形成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國內外企業等多方深度參與、相互促進的教育裝備發展格局,為加快推進陜西教育現代化提供重要支撐。
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教育裝備標準化建設。
1.加快中小學校學習環境建設。根據住建部2010年發布的《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和我省教育改革發展實際,進一步規范學?;A設施建設,優化教學用房功能,建設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為中心,學習內容、學習方式與教育裝備相融合的學習環境。加強學科專用教室建設,推進服務STEAM教育及創客教育的創新實驗室、服務學科教學的探究實驗室、服務學生未來發展的生涯規劃室、服務公共安全教育的體驗教室建設,加快完善學校信息化環境,積極探索激發學生創造性深度學習AR/VR教學環境建設和基于數字化校園的智慧校園建設。
2.健全中小學裝備配備標準。根據不同學段特點和課程改革要求,依據教育部相關標準,加快完善陜西省中小學教育裝備配備標準體系,編制陜西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鼓勵各地結合地域文化、勞動技術、民間藝術等教育需求創新教育裝備配備。
3.提高教育裝備標準化建設水平。繼續開展中小學實驗室標準化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引導中小學校規范建設實驗教學和音體美教學場所,地理、歷史、勞動技術、心理健康等功能教室建設,穩步推進普通高中在深化課程改革、適應高考綜合改革方面的軟硬件建設,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和全面育人的基本需要。認真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以“三通兩平臺、三全兩高一大”建設、應用為重點,以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創新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為核心,加快推進中小學教育裝備信息化建設。鼓勵、支持各地和學校創新實施模式和管理方式,充分發揮教育裝備的課程資源作用,在標準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特色化發展。
(二)強化教育裝備科學化管理。
1.規范教育裝備配備機制。充分發揮省級部門集中采購的規范、引領作用,編制發布陜西省教育裝備產品技術參數和技術規范,建立教學儀器設備產品技術參數庫和裝備配備優質典型案例與政府采購案例數據庫,為各地裝備采購配備提供參考。積極探索基于教育大數據的“云采購”平臺建設,為學校零星補充教學儀器設備、實驗耗材、圖書資料等提供便捷、高效的途徑,使學校能夠及時補充設備設施、消耗性材料。組織實施教育裝備展示會,展示與引介國內國際前沿教育技術、裝備與建設方案,分享基層學校創新實驗室建設智慧,構筑多方位、復合式的教育裝備雙向交流平臺。
各地要科學規劃設計裝備項目,統籌實施計劃預算、配備方案、政府采購、合同履約、質量管理、風險防控、資產監管與運維服務等,減少“運動式”、機械達標性配備。
2.構建教育裝備質量監控體系。各地采購裝備必須遵循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新技術、新產品進入學校必須經過專業檢測機構的危害性測試和教學適應性評價,確保產品質量和師生身心健康。建立教育裝備質量內部通報制度,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采購裝備產品進行質量檢測,并及時向生產和市場監管部門反饋情況。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定期開展風險排查,確保安全使用。
3.搭建教育裝備信息化管理平臺。穩步推進陜西省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管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各功能模塊,不斷優化裝備用房、裝備管理人員、資產現狀、實驗教學開展狀況、資金投入等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為教育裝備項目建設提供基礎數據支持,對實驗、實踐教學活動開展和管理工作進行監測指導,促進配備管理標準化和裝備使用常態化。
(三)提升教育裝備應用水平。
1.服務教育教學,發展核心素養。推動裝備在教育教學中的深度應用,實現教育裝備與教育教學、教育管理和學生社會實踐的深度融合。實驗室、圖書室等功能部室要全天候對師生開放,鼓勵師生多做實驗、敢于實踐,最大限度地發揮教育裝備的作用。要簡化裝備應用上不必要的申請、報批環節,盡可能為師生提供便利。創新圖書館、體育場館、校外綜合實踐基地、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各類資源使用和共享方式,充分發揮其育人功能。
2.強化業務培訓,規范日常管理。各地要將教師的教育裝備應用能力納入教師培訓體系,制訂培訓計劃,對相關專業教師、實驗教學人員、管理人員定期進行裝備應用與管理培訓,特別是加強教師的裝備通用技能與專業技能培訓,著力提高教師應用水平。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實驗室、專用教室管理制度,扎實做好招標采購、分配使用、更新折舊、盤點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實加強對有毒害性、強腐蝕性、易碎、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安全監管,建立排查制度,規范處置流程。
3.完善考評機制,推動全面應用。切實加強對中小學實驗教學工作的指導,將學校裝備建設、實驗和實踐教學的開展情況納入地方政府辦學水平督導評估體系,將教師裝備應用能力納入教師考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辦法,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各中小學校要建立和完善教育裝備添置、更新及資金投入臺賬,要按照課程標準將實驗課、實踐活動列入班級課程表,確保按照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學科實驗。
進一步加強對初高中實驗操作考試的規范指導,繼續實施全省實驗教學成果展示、中小學教師實驗操作技能研訓及競賽、實驗教學說課、自制教玩具評選、最美校園書屋評選、學生科技創新大賽、科技研學之旅等多種形式的活動,建立相應的評比和獎勵機制,以評促建、以評促教、以評促用,推動中小學實驗實踐教學改革向縱深發展。
4.加強理論研究,創新育人模式。加強教育裝備理論與實踐研究是教育裝備科學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是推進教育裝備工作創新,取得實效的有力抓手。各級裝備部門要統籌高校、教研部門及社會力量,組建教育裝備研究專家委員會,設立專項研究課題,圍繞教育裝備發展規劃、推進策略、常規管理、與教育教學過程深度融合的方法及應用效果評價等方面開展多維度研究。積極探索資源建設新機制,鼓勵教育裝備生產企業、專業團體、社會機構及教育專家創建教育裝備研發基地、產業園及實踐場所,進一步豐富教育裝備應用研究的服務支撐體系。
5.組建專業團隊,強化裝備管理。統籌高校、中小學、教研、企業等力量,組建并充分發揮陜西省教育技術裝備和實踐教育專家庫的作用,為教育裝備和實踐教育工作提供指導和咨詢服務。將積極構建省、市、縣三級培訓體系,省級定期開展市縣裝備管理部門人員、學校裝備分管領導、骨干教師專項培訓。各市、縣要在組建市縣級教育裝備工作專家團隊的基礎上,依托省級專項培訓,開展規模培訓、全員培訓,切實提升裝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指導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本級教育裝備管理部門建設,明確部門及職責,充實專業技術人員、落實專項管理經費。要強化對教育裝備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裝備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建立并完善政府引導、裝備部門管理、專業機構協同、企業參與的社會服務體系。各級教育裝備管理部門要與教育教學管理、研究等部門密切協作,及時研究解決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意見》精神,制定加強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實施方案,并把落實情況及裝備管理部門信息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資金保障。
各地要落實“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生均公用經費中教育裝備經費支出需要。在中央和地方實施的基礎教育有關項目中,加強統籌,確保必要的教育裝備經費安排。各中小學校要統籌公用經費安排,保障學校日常裝備零星購置,確保消耗性材料的補充與供給,以及設備的日常運維。要鼓勵引導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公益支持教育裝備事業發展。
(三)制度保障。
建立裝備建設及應用效果的動態調查、監測與評估制度,將學校和地區裝備建設、實驗和實踐教學的開展情況納入辦學水平督導評估體系,將教師應用裝備能力納入教師考核體系。各級教育裝備部門要采取日常監督和隨機抽取學校、隨機確定時間的方式對中小學裝備與應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中小學校在日常教學工作中充分發揮教育技術裝備的作用。
陜西省教育廳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