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義務教育語文、數學、化學學科教學)》。
《指導標準》包括義務教育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和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從師德修養、學科教學、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四個維度建立標準體系,通過統一出臺師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分科出臺學科教學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各地分類、分科、分層實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工作。
此次印發實施的《指導標準》,只涵蓋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化學學科教學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其它領域標準將陸續研制出臺。
將學生的課程目標,轉換為教師的教學能力標準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指導標準》的框架與《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1年版)》相對應,實質是將學生的課程目標,轉換為教師的教學能力標準。根據課程的教學任務,結合教師日常工作內容和活動劃分來設計其“核心能力項”,使培訓和工作緊密結合,充分體現實踐性。按照核心能力項的具體表現,確定教師專業發展的能力指標體系,作為教師專業發展的任務目標。
《指導標準》分別按照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師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學科教學等15個學科領域18項標準,以及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的幼兒研究與支持、幼兒保育與教育等4個學科領域4項標準,共計22項標準。采取分批研制、逐步健全、形成體系的思路,分學科、分領域構建一個完整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體系。
研發教師自我診斷的“能力表現級差表”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教師培訓需求的實質是教師專業發展的內在需求,源于教師對自身的教學能力現狀與理想培訓目標的“差距”認知。
《指導標準》采用相同體例,分為培訓目標、能力診斷、課程內容、實施要求等四個主要模塊。其中:
培訓目標是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要求,是對教師工作能力的理想狀態,給教師發展“建模子”;
能力診斷用于確定當前教師工作能力的實際狀態,通過能力表現級差表,判斷實際狀態與理想狀態的差距,科學診斷教師培訓需求,帶教師個體“照鏡子”;
課程內容著眼于縮短實際狀態與理想狀態的差距,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問題,提升能力素質,給教師提升“開方子”;
實施要求重在為縮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動各地創新培訓模式,增強培訓實效性,為教師培訓“找路子”。
《指導標準》基于學科教學實際情況,研發了“能力表現級差表”這一新工具,為教師提供做同一工作時不同行為表現的典型差別,目的是幫助教師對照“能力表現級差表”進行自我診斷,從而較為直觀地衡量自身教育教學能力的現有水平,自覺地感知自身能力與培訓目標的“差距”,激發其主動參與培訓的內在需求。
設置“按需施訓”的培訓課程
培訓目標、能力診斷、課程內容等模塊均采用分級指標體系建構,各模塊間指標體系保持一致,相互對應。
培訓目標模塊的一級指標對應本學科核心領域的教學能力;
二級指標是對一級指標的細分,是本領域內教學能力的核心項;
三級指標為教學能力核心項的進一步細化,每一條目對應教師的一個具體能力。
在能力診斷模塊中依據大樣本調研將這一具體能力的行為表現科學劃分4個水平層級。在能力診斷模塊基礎上,課程內容模塊依據不同的能力表現層級提供不同的培訓課程和內容要點建議,滿足教師個性化發展需求。
《指導標準》借鑒“國培計劃”的實施經驗,在教師培訓課程中推行主題式研修。為培訓提供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的研修主題,構建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相結合的課程架構,根據教學能力水平不同層次的不同需要,提供課程專題和內容要點的參考建議,實現以診斷為基礎設置課程、實施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