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種名為口袋彈弓的“玩具”在初高中學生間流傳,這種“玩具”具有一定的殺傷力。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口袋彈弓最早來自美國,常被國外彈弓愛好者用來打鳥。國內購物平臺所銷售的口袋彈弓多為仿品,可在3米外射穿易拉罐。民警提示,這種彈弓不算是違禁品,但因為具有傷害性,一旦使用它造成人或物的傷害或損壞,使用者將會對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11月30日《北京青年報》)
孩子好玩是天性,什么玩具刺激,或是新奇他們就愛玩什么玩具。于是,經營者就找到了商機,他們將口袋彈弓或在校園就近售賣;或是通過購物平臺售賣,瞬間就在初高中學生間流傳,而這種口袋彈弓是危險玩具,對人具有一定的殺傷力。一旦流入初高中學生手中,就是極大的安全隱患,務必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筆者認為,預防危險玩具進校園還需多方發力。首先是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從源頭上控制危險玩具流入市場。對購物平臺、校園附近的街頭巷尾等小商小販要形成常態化的清理檢查,對危險玩具要當場沒收和處罰。
其次,教育主管部門也要肩負起校園管理責任,學校不僅要禁止學生將危險玩具帶入校園,同時還要加強校園安全管理,著力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讓學生充分認識到口袋彈弓的利害關系,切實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從而使學生達到遠離危險玩具之目的。
此外,家庭在預防危險玩具進校園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孩子購買危險玩具的錢都是家長給的,這就需要家長在對孩子花錢上多留意,看看孩子錢究竟花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將買學習用具和早餐的錢都買了危險玩具?在必要情況下,也可以與孩子對對賬,在孩子用零花錢方面有一個明細賬。
我想,在預防危險玩具進校園上,只要市場監管、教育主管、學校和家庭等多方精準發力,就一定能將危險玩具消滅在萌芽狀態,還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稿源:荊楚網
作者: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