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教育廳下發關于轉發教育部《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的通知,該通知對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的課程管理、課程內容等作出具體要求,并指出要將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情況作為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或參考。
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規定的從小學至高中必修課,其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強調學生通過實踐,增強探究和創新意識,學習科學研究的方法,發展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
省教育廳通知提出,要嚴格規范課程管理,從2018年秋季學期起,小學1—2年級增設綜合實踐活動課,平均每周不少于1課時,可以與班隊活動、專題教育等研究性、操作性、體驗性課程課時統籌使用;小學3—6年級和初中執行原課程方案,平均每周不少于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通知指出,在課程實施過程中,各地、各中小學校要注意觀察、記錄、分析學生成長過程并形成檔案,要將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情況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重要內容,為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依據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