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報道吉林樺甸市實驗幼兒園一幼兒在園內意外死亡,具體原因尚未清楚,公安機關目前已介入事件調查。一個活生生的鮮活小生命在幼兒園驟然離世,讓人痛心的同時,也再一次讓人質疑幼兒在幼兒園的安全情況。
幼兒的安全一直都是父母最值得注意的問題,也是社會大眾關注度最高的一些問題,同時也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盡管如此,每年還是會發生那么多的在園幼兒安全事故,如在園內被開水燙傷、被門夾傷、校車事故、性侵幼兒、幼師虐童、喂藥、食物中毒等事件,園內幼兒安全事件頻頻發生,讓全國家長難以心安。網上有盛傳一段家長總結,去幼兒園接孩子一定要三問:“有人打你嗎?”、“有人摸你嗎?”、“有人喂你吃藥嗎?”這是對幼兒園安全指數的信心到底有多低啊!
這些事件不僅僅是反映了家長們需反思自己是否對孩子疏于關心,而從根本上也折射出了幼兒園監管之殤。
安全防范意識較低,事件以幼兒窒息死亡居多
據調查統計,選取2010年1月-2015年9月期間全國在園幼兒死亡事件中的85例具有代表性真實事件作為分析的對象。
在11種類型的在園幼兒死亡事件中,“窒息死亡”(含午睡時死亡、校車內窒息死亡、窒息死亡事故)共計42例,占事件總例數的49.41%,在所有死亡事件類型中居于首位;其次是“校車交通事故”(13例),占事件總例數的15.29%;排名第三的是“食物中毒”(6例),占事件總例數的7.06%。
從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數來看,“校車交通事故”直接造成68名幼兒死亡,占到死亡總人數的43.03%。如將間接因素考慮在內,在所有事件中,與校車相關的31例事故共造成87名幼兒死亡,分別占事件總例數和死亡總人數的36.47%和55.06%。
因安全防范意識低,如“教師疏忽、違規操作、失誤”造成的幼兒死亡事件共計42例,占事件總數的49.41%,是造成在園幼兒死亡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其中,又以“教師疏忽”為主,占事件總數的30.59%;因安全管理水平低,如“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事故處理技能缺失”造成的幼兒死亡事件共計25例,占事件總數的29.41%。由此可見,幼兒園安全管理漏洞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統計結果進一步顯示,政府監管力度不足和政府部門間監管職責定位不清是造成在園幼兒死亡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在85例事故報道中,有14例明確報道了政府相關部門曾在事故發生前對當事幼兒園實施過監管,但事故仍然發生,這說明政府監管力度存在不足;有18例均未報道政府相關部門在事發前后對當事幼兒園的監管舉措,說明存在明顯的監管缺失。另外,53例事故報道均指出了政府相關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從一系列被曝光的事件看,涉事的幼兒園都屬于民辦幼兒園。越來越多幼兒園安全事件的出現,主要問題還是教育、衛生部門監管不力。目前,造成幼兒傷害事件的起因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幼兒園辦園經費不足,管理不到位
據《2017年中國幼兒園行業研究報告》披露的數據,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中國教育事業的“軟肋”,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7%的投入指標是世界教育水平目前的基礎線,由于種種原因,2016年,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的比例只達到4.22%,仍然低于7%的世界平均水平。而不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相對更少。
《2017年中國幼兒園行業研究報告》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全國學前教育經費2802億元,占國家教育總經費的7.2%。與在園幼兒占全國普通教育總人數的17.3%的比例相比,經費的比例明顯過小。為了省錢,幼兒園工作人員的聘用具有很大隨意性,有的教師甚至沒有教師資格證,師德不過關,隨意懲罰孩子。聘用的司機責任心不夠,只顧追求利益,開超載車和超速車。園內沒有嚴格的衛生制度,購進質量低劣或過期的食品,廚師未經過體檢,人不夠時甚至帶病上班。
2、幼兒年齡小,容易出意外
3-6歲的幼兒身心處于明顯的未成熟階段,身體各部分的器官比較嬌嫩,神經系統比較脆弱,運動水平比較低,動作的協調性差,識別危險和自我保護能力差,加上活潑、好動、好奇,而大腦對身體動、作的變化又不能及時作出相應的反應;由于缺乏生活經驗,幼兒對自己行為產生的后果又無法預見,所以極易發生安全問題。幼兒并不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出現什么的后果。此外幼兒好奇心強,對周圍事物感興趣,他們東跑西竄,樣樣事都想試探、觸摸,但由于動作不穩,又缺少生活經驗,他們不知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險,因此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3、幼兒園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
玩忽職守與工作責任心不強屬于不同性質的行為。玩忽職守為瀆職行為,通常要承擔法律責任。事實上,幼兒園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較少,更多的是教師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傷害。如教師帶領小朋友滑滑梯,教師只管和別人說話,沒有全神貫注地照看孩子,結果幼兒因擁擠而摔下來,造成傷害。幼兒趁教師不注意離開教室,在操場上追跑,不慎摔傷等。
4、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傷害
盡管《幼兒園教育法規》中規定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但是,這種現象在幼兒園時有發生。有的幼兒不守紀律、好動,教師罰其在教室外思過;幼兒卻自行跑到院子里玩,最終因無人看管而發生意外。
建立有效防控機制,實行多形式安全教育
盡管各地近年來已出現很多例幼兒安全事故,給了大眾“血”的教訓,但關于如何防范幼兒安全事故發生,幼兒園、家長、社會各方都存在防范盲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具體如下:
1、建立并實施可行的安全制度
幼兒園安全制度應規范齊全,涵蓋幼兒園生活學習的全部安全內容。條文應具體明確,操作性強。為了不讓制度成為一紙空文,幼兒園除組織員工學習并將制度公示外,更重要的是安排專職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在全園創造處處安全,時時安全的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7年4月出臺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把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現、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體罰、性騷擾、性侵害等侵害未成年學生人身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建立零容忍制度,協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嚴格依法懲處。
2、提高教師專業化程度
進行安全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內容包括教師一日工作常規、幼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法,消防知識等。在案例分析中學習提高。通過案例分析,培養教師的反思能力,提高教師對安全事故的預見性,從而設法避免事故發生。
3、對幼兒進行多形式安全教育及相關能力培養
(1)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
安全教育并非說服式教育。對幼兒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從別人的經歷中獲得間接經驗。如:某個小朋友玩滑梯時摔倒了,老師可以利用這個事例,引導小朋友議論為什么這個小朋友會受傷,應該怎么做才可以使自己安全。還可將有關安全事故的圖片貼于班上,引導幼兒討論圖上會出現什么不安全的后果,怎么避免危險,這種圖片形式的安全教育比簡單說教留給幼兒的印象更深。
作為幼兒安全教育的后盾,家長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在平時生活中,父母要幼兒學會冷靜,利用老師、家長教的知識,先讓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問題,培養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
(2)教會幼兒一些安全常識及自救的方法
教師可在幼兒園的公共區張貼一些適合幼兒掌握的標記,如“119”“安全通道”“禁止跳下”“禁止觸摸”等,以引導幼兒的正確行為。再如,教會幼兒正確使用餐具、刀剪,使他們懂得不能隨便攀爬陽臺、觸摸電器,讓幼兒記住園內各種大型游樂器械的游戲規則,并在幼兒對這些器械設施活動的反復嘗試中給孩子以適當的安全指導與提醒,如秋千的使用,要讓孩子理解一個基本的安全規則,即當你在蕩秋千時要注意前后有沒有其他小朋友,以免相撞。
另外,還要教會幼兒一些簡單的自救方法,對于集體生活的幼兒園來說,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極為重要,可先組織幼兒參觀消防隊,然后進行一次模擬演習,一些孩子表演救火隊員,練習怎樣使用一些滅火器材,而另一些孩子則表演逃離火災現場的人,練習一些逃生的動作或自救技能,讓幼兒從中學會避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