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消息,隨著天氣逐漸轉暖,學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進入多發時段。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和傳染病防控工作,鼓勵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自覺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04-02澎湃新聞)
食品安全無小事,為了確保學校食品安全,怎么監管都不過分。然而筆者還是擔心,鼓勵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自覺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這一做法會流于形式。
第一、即使廚房、配餐間安裝了監控,學生及家長也不可能對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因為學生要上課,家長要工作,從時間上來說沒有保證;第二、即使學生能夠做到“隨時”監控,由于缺乏必要的常識,也不可能一眼就能看出食材有問題,或者操作不合規。第三、有了監控,怕就怕學校領導“例行公事”的實地檢查,也會變成了“隔岸觀火”,起不到一定的監督監管作用,讓監管淪為空擋。第四、有了“實時監督”,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很可能還會變成“推責”的擋箭牌——這是經過學生及家長過了目的。
學校廚房對學生及家長實行“開放”也不是不可以,但不是“實時”也不是“時時”,而是定期不定期組織學生及家長到廚房及操作間走一走看一看,與學生及家長共同管理好伙房,但不可以依賴監控對伙房實施管理與監管,更要防止流于形式。
因此,以筆者之見,還是校長負責制,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每個崗位的安全職責,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讓人比較放心。如此,一旦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不僅可以層層追責,也會讓各責任人無責可推,從而更加盡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