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6日,安慶市相關部門舉行了“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新聞發布會。自2013年10月1日起,市區51所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全面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然而記者近日在城區一些中、小學探訪時發現,這些學校自掛牌以來從未對社會開放,工作人員均稱“忙”。
在目前體育場館數量有限但大眾健身需求日益增長的背景下,將學校豐富的體育場館資源向社會開放,實現體育資源社會共享,是一件益國益民的大好事。但文件出臺了,定點學校名單也公布了,各定點學校積極響應者寥寥無幾,以至掛牌幾個月來從未開放,這是為什么呢?
事實上,安慶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已經滯后。早在2002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體育的意見》中就提出“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也要努力實現社會共享?!?006年8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決定在全國開展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試點工作,進而積極、穩步、有效地促進全國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2009年,由國務院頒布的我國第一部全民健身行政法規《全民健身條例》明確指出“學校場地設施要在節假日向學生開放,公辦學校要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據全國體育場館普查結果,全國有三分之二的體育設施建在學校,而國家財政投入建設的學校體育設施卻大多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在這種背景下,學校全面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應該說是緩解健身矛盾的途徑之一。但從教育層面上來講,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難。比如這幾年校園兇殺案接踵而至,敲醒了校園安全的警鐘,使學校不得不采取治安強化措施?,F在讓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還有,開放場館后,校園的衛生環境需要增加清潔人員,造成的體育設施維護管理需要成本,發生的這些費用由誰來支付?如此等等,責任不能厘清,問題不能解決, 即使強制性開放了也難以保證持久。
顯而易見,如何開放才能既滿足群眾健身需求,又不影響學校教學秩序和環境,這確實是個兩難的現實問題。把健身者拒絕在學校大門外,浪費體育資源肯定不對,但要學校既提供場地,又要承擔相關責任,確實讓學校左右為難。
開放學校體育場館是個系統工程,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借鑒各地經驗,由政府主導,因校制宜,多方聯動,逐步推開,以保證學校體育場館穩定有序地向社會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