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水平,預防和防止校園安全事故,日前,市教育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學將規范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小學、初中學段每學期心理健康課程或專題活動時間不得低于6課時,高中學段每學期不得低于8課時。
各中小學將把心理健康教育與校園文化建設、班主任工作、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起來,全過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采用科學有效的方法準確把握學生個體和群體心理現狀,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習指導、生活指導、交往指導和升學指導等心理引導工作,幫助學生解除心理困擾。建立早期干預機制,對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并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根據教育部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和學校實際情況,按照“一室多用、專兼結合”的原則,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定期向學生開放。
此外,各中小學還將把安全知識作為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內容,在國家和省級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建設地震、消防、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等體驗場館,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實踐。要充分利用班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板報、參觀等方式,結合“安全教育日”、“防震減災日”、“全國消防日”等時間節點,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安全教育宣傳,營造人人重視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