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卷宗,一般是指在案件受理時,將原始紙質案卷材料依托數字影像技術、文字識別技術、數據庫技術等媒介技術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電子文檔和相關電子數據。據了解,在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電子卷宗管理系統是其中一個子系統,該系統包含卷宗制作、內部閱卷和律師閱卷等功能。有了電子卷宗,辦案人員可以將掃描的卷宗圖片轉化為文字,直接在系統內摘抄、引用卷內信息,實現數據共享及辦案智能化。
電子卷宗管理系統的運行將有助于提高辦案效率,提升案件質量,規范檢察執法活動。一方面,其大大加快了案件的流轉速度。檢察機關案件承辦人通過該系統審查案件、制作相關法律文書,無疑節省了不少辦案時間;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案卷材料時,也不再需要用數碼相機拍照或復印卷宗,從而改變了以往閱卷費時、復印卷宗成本高的問題。另一方面,它也方便了檢察機關的案件管理部門加強對辦案過程的程序監控和質量管理
現代信息技術是檢察機關加強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撐,也是深化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隨著檢察工作進入“信息化+卷宗”時代,辦案的質量和效率、對案件的監督管理以及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的能力,都必將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