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2011年8月,經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和教育廳對“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設計劃”項目的審批,昌吉學院獲得項目資金800萬,其中150萬元用于完成校園網的升級、改造,200萬元用于建立心理實驗室和微格教室,450萬元用于物理系實驗室的改造與擴建。
為支持地方高校發展,2010年起中央財政以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質量為目標,按照“擇優促優、突出重點、扶持特色”的原則,設立專項資金,啟動了“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設計劃”,其專項經費由中央財政集中撥付、管理,主要用于地方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教學實驗平臺建設、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等,支出范圍包括設備購置費、軟件購置費、環境條件改善費、人才培養費等。2010年,中央財政撥付自治區專項建設經費5500萬元,昌吉學院申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827萬,撥付400萬元,其中300萬元用于應用化學實驗室建設,100萬元用于通用技術實驗室的建設;今年中央財政撥付自治區專項建設經費7500萬元,昌吉學院積極申請專項經費954萬元,撥付800萬元。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加快昌吉學院建設,是促進昌吉學院高等教育科學發展的重要措施。學院將根據教育廳要求認真按照規劃方案完成建設任務,使專項經費發揮最大效益,為爭取更多的經費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