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日,江蘇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江蘇省幼兒園教育技術裝備標準》的通知。據了解,在這一標準中,對于幼兒園多功能活動室管理與使要求如下:
1.幼兒園應有專人(兼職)負責設備使用及管理。
2.每次活動前檢查場地及相應設備的狀況,保證幼兒的安全。
3.使用設備時,要嚴格按儀器設備的操作規范操作,注意儀器設備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及時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4.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移動或拆卸任何儀器設備、把儀器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5.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序關閉電源,整理好儀器設備,關好門窗。
附件:江蘇省幼兒園多功能活動室裝備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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