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二、實驗室應建立健全相應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懸掛公示。實驗室應實行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安全定期教育制度。
三、實驗室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四、實驗室應將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教育列為實驗課內容,由有關教師向學生講解后,方可進行實驗。
五、實驗室所用特種設備應報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注冊登記、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實行使用、維修、保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六、實驗室應對易燃、易爆?;?、劇毒品和放射性物品規范管理,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實行使用登記制度。
七、實驗室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及私自使用電熱器,禁止超負荷用電,確保安全用電。下班時,實驗室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并關好門窗。
八、實驗室內嚴禁烹調食物和吸煙,做好防火工作與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應及時如實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事實真相。
----參見校 字〔2007〕92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