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適應新課程標準的需要,加快我省中小學理科實驗室標準化建設,促進我省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等四個教育行業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云南省普通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標準與管理規范》。
二、本標準與規范適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學校,設置了兩種配備標準(必備標準和高標準)。必備標準為我省中小學校必須達到的基本裝備水平,條件好的學校應努力按高標準配備方案,所有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盡可能地提高裝備的規格和檔次。
三、本標準與規范分為建設、配備、管理和使用四個部分,并將實驗室裝備分為必配和選配兩個部分。必配部分是每所學校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必須具備的各項裝備;選配部分是各學校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配備的各項裝備,此類裝備項目已注明“選配”或在有關欄已注明“()”。
四、技術依據
1、建設部、國家計委、教育部發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號)。
2、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標【2008】159號)。
3、教育部《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教基[2006]16號)。
4、教育部《中小學實驗室規程》(教基二〔2009〕11號)。
五、本標準與規范充分考慮了新技術的發展和云南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等因素,結合我省實際作了部分調整。我廳將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我省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實際,適時對《云南省普通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標準與管理規范》加以完善和補充。
六、參加編寫人員
本標準由楊云主持、李潤執筆,楊福德、張印孫、楊平、段建平、陳躍、陳江平、鄧寧等同志參加編寫,在此,對各州、市教育局和教學儀器站及相關人員提出的寶貴的意見和建議,表示衷心的感謝!
詳細內容請下載附件:云南省高中部分理科實驗室裝備標準與管理規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