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焦“四個環節”規范運行。規范設置責任區,根據學區制、片區制、學段制需求,設置督學責任區57個。規范掛牌公示,統一制作責任督學公示牌,并公布二維碼,便于群眾查詢和反饋。規范督導范圍,明確教育質量、教育公平、師德師風等7個方面的督導重點。規范督導流程,緊盯“前中后”關鍵環節,細化工作措施,形成閉環管理,創新開展“蹲點督導”“因需督導”。
(2)實施“三個優化”建強隊伍。優化隊伍結構,新聘任市級督學100名、評估專家200名、縣級督學609名。優化培訓模式,采取“自主研修+專題學習+考察實操”“省內+省外”方式定期開展督學培訓。優化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責任督學聘任、管理、考核和定期交流等制度,完善督學激勵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退出機制。
(3)夯實“三個保障”確保質效。強化組織保障,要求縣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部門黨組織、教育督導部門分別每年、半年、每月分析研究掛牌督導工作情況。強化條件保障,在財政預算、辦公用房、設備設施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強化紀律保障,確保責任督學公正廉潔、敢于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