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決策研判機制。整合校園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心理健康專家委員會等各領域專家資源,建立校園安全專家庫,每月組織專家深入校園開展安全督導調研,幫助學校發現、整改安全隱患問題。每月召開校園安全風險研判會,聽取專家意見建議,為安全檢查、標準制定、安全培訓等提供決策參考。
建立隱患排查機制。印發《關于開展全省教育系統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的通知》等文件,圍繞燃氣消防、校車交通、食品衛生、招生就業、校外培訓、心理健康等重點內容,形成教育領域風險隱患排查任務清單,督促各地各校每月對照排查風險隱患,舉一反三抓好問題整改。
建立分片督查機制。將市(州)、高校劃分成9個組,分片包干開展督查指導。定期深入各地各校指導隱患排查整改,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教育引導,提升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建立案例機制,約談校園安全風險較高的地方政府分管領導、學校主要負責人,督促工作檢討、案例復盤,查找工作短板。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消防救援、市場監管等部門,分類開展涉校涉生安全管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衛生等專項整治行動,借助專業力量加強校園隱患排查治理。督促市(州)、高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隱患整改,確保隱患“清零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