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管理辦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答: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要求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省委十五屆二次、三次全會對我省高等教育進一步發展作出部署,指出要支持高?!半p一流”建設,深化高?!半p一流196工程”,補齊高水平大學短板。2023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快普通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以“雙一流196工程”為抓手,實施一流學科建設工程,構建目標導向、層次清晰、聚焦重點、動態調整的高質量學科體系。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省委十五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省教育廳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省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了《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旨在加強省一流學科建設管理,推動省一流學科規范化、科學化和可持續發展,引導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層次、不同類型辦出特色、爭創一流,為“兩個先行”提供強大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
二、《管理辦法》主要依據哪些政策文件?
答:制定《管理辦法》的主要政策文件有7個,分別為《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研〔2018〕5號)、《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教研〔2022〕1號)、《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號)、《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高等教育強省戰略的意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快普通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發展規劃》(浙教規〔2021〕28號)、《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十四五”新一輪一流學科建設工程的通知》(浙教高教〔2022〕66號)。
三、我省一流學科建設工程建設周期和建設目標是什么?
答:本輪省一流學科建設工程周期為5年,從2023年開始至2027年底結束。到建設期末,全國一流學科總數達到60個以上,學科整體實力和水平快速提升。省高水平學科(登峰學科)主要建設目標為沖擊國家“雙一流”或A+學科;省優勢特色學科主要建設目標為A類學科;省一流學科(A類)主要建設目標為B及以上學科;省一流學科(B類)主要建設目標為區域高水平特色學科。
四、《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管理辦法》共包括六章27條辦法,主要為: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省一流學科建設的制定依據、指導思想、學科分類、建設周期等基本問題,明晰了省一流學科建設目標。
第二章是“建設原則”。明確了堅持需求導向,優化布局;堅持問題導向,內涵發展;堅持結果導向,績效驅動;堅持改革導向,創新機制等4個建設原則。
第三章是“建設任務”。明確省一流學科主要建設任務,分別對培養高質量優秀人才、打造高水平學科團隊、建設高層級學科平臺、產出高質量科研成果、提升高效能社會服務、加強高品質國際交流等六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第四章是“運行管理”。從一流學科立項、建設、績效評估等關鍵環節考慮,明確省教育廳、高校、學科等主體的職責分工,對學科重要事項變更、學科評估工作流程、學科動態調整機制和學科經費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形成全鏈條全過程閉環管理機制。
第五章是“績效評價”。明確學科績效評價的主要依據、評價方法、評價結果、結果運用和后獎補支持等。
第六章是“附則”。明確《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和有效期。
五、《管理辦法》有哪些銜接和配套文件細則?
答:一是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按省財政廳相關要求執行。二是省教育廳根據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省一流學科進行績效評估。三是原有的《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浙教高科〔2016〕168號)同時廢止。
六、《管理辦法》什么時間開始實施?
答:本《管理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
七、《管理辦法》解讀機關有哪些?
答:《管理辦法》由省教育廳解讀,具體聯系處室:省教育廳高教處,電話:0571-88008975。
浙江省教育廳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