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出臺《綠色數據中心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以下簡稱《需求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到2032年,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要達到100%。
《需求標準》適用于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數據中心相關設備、運維服務等。其中明確,數據中心相關設備和服務應符合相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優先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產品和裝備,不得使用國家公布淘汰或禁止的技術、工藝、產品、裝備及相關物質,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液冷、分布式供電、模塊化機房等高效方案。
在運維服務方面,《需求標準》提出,2023年6月起數據中心電能比不高于1.4,2025年起數據中心電能比不高于1.3。數據中心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應逐年增加。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最低使用率2023年為5%,2025年為30%,2027年為50%,2030年為75%,到2032年要達到100%。數據中心水資源全年消耗量與信息設備全年耗電量的比值不高于2.5L/kWh。數據中心應有負責運維和能源環境管理的組織。數據中心應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并建立綠色供應鏈評價機制、程序,確定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年能源消費量達到1000噸標準煤(含,電力按當量值計算)的數據中心應建立并實施能源管理體系,同時開展碳排放核查和管理。年能源消費量在1000噸標準煤以下的數據中心應建立主要用能設備(系統)能源監測體系,并完成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數據中心應建立符合國家對于廢舊電子電器產品處理與回收要求的循環利用和回收的管理機制。數據中心運行噪聲應符合當地噪聲排放限值要求。
此外,針對《需求標準》的使用,三部門強調,采購人采購數據中心相關設備、運維服務,應當有利于節約能源、環境保護和資源循環利用,按照《需求標準》實施相關采購活動。采購人應當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根據《需求標準》所提出的指標編制數據中心相關設備、運維服務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確對相關指標的驗收方式和違約責任。采購人在項目的投標、響應環節,原則上不對數據中心相關設備、服務進行檢測、認證,也不要求供應商提供檢測報告、認證報告,供應商出具符合相關要求的承諾函可視為符合規定。采購人應當在履約驗收中對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進行抽查檢測,必要時可委托取得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其進行檢測、認證。因檢測、認證涉及生產過程或檢測時間長等原因,不能在驗收過程中開展檢測、認證的,可要求供應商在驗收階段提供相關檢測報告、認證報告。對于供應商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設備或服務的,采購人應當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依法予以處理。
一位參與《需求標準》起草的業內人士告訴《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我國數據中心產業持續穩定發展,總體規模及市場收入穩步增長,市場需求旺盛,高新技術、數字化轉型及終端消費等多樣化算力需求場景不斷涌現。數據中心作為 5G、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通信及虛擬現實技術的重要載體,對我國高質量綠色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丁鸰表示,《需求標準》在遵循我國數據中心產業發展和布局的基礎上,從生命周期的角度出發,結合南北自然條件差異、能源種類等條件,對數據中心的運維管理、設備選型、廢棄處理等方面提出了節能降耗、綠色低碳的要求,建立了多維度的指標體系,將促進數據中心綠色運營。同時,此舉也將帶動電子設備制造等周邊行業和小微企業(運維服務)實現綠色低碳化轉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