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禹州市財政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起政府采購約談工作機制,以政府采購監管新機制強化采購主體責任,進一步促進采購效率提升。
據了解,為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推進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全面壓實政府采購各當事人主體責任,禹州市財政局建立的約談工作機制要求,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采購過程中存在的采購方式選擇不正確、采購公告發布不規范等細節性失誤問題的情形,要電話告知相關人員及時進行糾正;在采購過程中存在的資格條件、評審因素、合同管理等較嚴重的內容性錯誤問題的情形,要求相關問題的具體經辦人和直接負責人到指定場所當面交談,溝通情況,責令整改;采購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等嚴重問題的情形,要上門督導相關責任單位,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令整改。
禹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采購約談工作機制的建立,能有效減輕甚至消除政府采購違法行為及其危害后果,達到告誡提醒、嚴肅紀律、規范操作、消除危害的效果。同時,也有利于進一步壓實壓牢采購人主體責任,提升采購各方的法律意識和履職盡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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